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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前七子

作者:佚名

  正德元年(1506),即正德五年(1510),刘瑾因谋反罪被朝廷处死,朝廷清查刘瑾一案,康海因与刘瑾有过来往,遂被列为同党,削职为民。 正在这个时候,已经官复原职的李梦阳,不但不为曾救自己一命的朋友两肋插刀,反过头来倒打一耙,诬陷嫉害。

  康海回家之后,“以文为身累,遂倦于修辞”。他认为“辞章小技耳,壮夫不为,吾咏歌舞蹈于泉石间已矣,何以小技为哉!”他与朋友、同乡王九思遭遇相似,志趣相投,于是经常在其家乡沜东及王九思的家乡鄠县(今户县)一带。他与王九思一道对戏音乐进行了大胆改革,形成了秦腔四大流派中影响较大的一派——“康王腔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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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海
  康海(1475--1540)中国明代文学家。字德涵,号对山、沜东渔父,陕西武功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年)状元,任翰林院修撰。武宗时宦官刘瑾败,因名列瑾党而免官。以诗文名列“前七子”之一。所著有诗文集《对山集》、杂剧《中山狼》、散曲集《沜东乐府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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